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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课间追逐受伤 学校承担主要责任

发布时间:2014-11-19  来源: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公众全民讯(何有财)近日,一起学生课间追逐摔倒致伤状告加害同学及学校赔偿的健康权纠纷案在巧家法院审理结束。双方争锋相对、各持己见,在法官的耐心、真心、细心的调解下,双方找到了家长与学校之间的共识,最终达成赔偿12000元的调解协议,实现了亲和办案的良好效果。

  法院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查明,原告谭某就读于巧家县某小学,在一天早上下课期间,被被告陈某、陈某某撞倒在地,造成原告右肱骨髁上骨骨折,损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故要求三被告连带赔偿医疗、护理、住院伙食补助、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1835.34元。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的观点和视线从解决矛盾纠纷的层面转移到今后如何配合管理学生的探讨上来,互相之间提出许多适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进行了自我批评,终于在学生之间找到了“如何培养好小孩”的共识,原、被告之间均意识到自己在管理小孩过程中存在的过错和不足,便作出高姿态的让步。原告愿意放弃大部分请求,学校方自愿承担主要责任,加害小孩法定代理人也愿意给予最大的补偿,于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前述赔偿协议。(讯息来源:云南省巧家县人民法院)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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